永續發展目標
1. 無貧窮
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2. 零飢餓
消除飢餓, 達成糧食安全, 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
3. 良好健康與福祉
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
4. 優質教育
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 及提倡終身學習
5. 性別平等
實現性別平等, 並賦予女性權力
6. 清潔飲水和衛生設施
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7. 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
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的、永續的, 及現代的能源
8. 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 達到全面且有生產力的就業, 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
9. 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
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工業, 並加速創新
10. 減少不平等
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
11. 永續城市和社區
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12.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
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13. 氣候行動
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14. 水下生物
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 以確保永續發展
15. 陸地生物
保護、維護及促進陸域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 永續的管理森林, 對抗沙漠化, 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 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16. 和平、正義與強大機構
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 以落實永續發展; 提供司法管道給所有人; 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負責的且包容的制度
17. 促進目標實現的夥伴關係
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方法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
-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